发布时间:2020-01-22
一、讲座背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成熟的建设工程模式,但在我国的工程实践中也暴露出立法滞后、各地矛盾、权责不明、监管不足等弊端。本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正体现了国家对工程总承包事业发展的明确要求,旨在推动解决工程总承包已有政策与实践之间的诸多问题,促进我国工程总承包实践的规范化。然而,由于首次明确了“双资质””要求、联合体模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申请施工/设计资质等内容,《管理办法》一经推出,引起行业内极大震动。
二、讲座时间及地点
时 间:2月21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地 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8号上海建工大厦G层报告厅。建议绿色出行,可乘坐轨道交通12号线至国际客运中心站2号口出。
三、讲座特色
特色1:聚焦《管理办法》五大核心内容
明确了工程总承包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和承包的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要求。
特色2:解读《管理办法》对各参与方的 主要影响和应注意的问题
1) 解读《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总承包与之前法律文件规定的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差异。
2) 解读工程总承包双资质的要求,以及设计施工联合体之间的风险管理。
3) 解读工程总承包合同要件,特别关注履约担保的要求及独立保函的风险管理。
4) 解读工程总承包的风险分配,以及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文件或合同进行风险转移的法律效力。
5) 解读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特色3:盘点《管理办法》七大值得关注亮点
1) 落实“总包负总责”的制度。
2) 注重工程总承包商的条件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能力的“单位+人员”最强机制。
四、师资简介
韩如波 律师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工程总承包业务部主任,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草案)》主要执笔人,“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五、讲座费用及支付
费 用:人民币1, 500元/人(两天讲座),食宿请自理。
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转账(转账请拨打咨询电话)。
发 票:开具咨询费或服务费普票。
六、报名方式
1)电邮报名:请填妥回执并发送至sally.guo@strlc.com(见附件)
扫码报名:扫描二维码在线报名
2)咨询电话:18801926885 郭小姐。
*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2月20日。
附件:报名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