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3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程改革方案》、国家质检局、国标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和上海市住建委《关于鼓励发展上海市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通知》的精神,为了将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四新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应用技术标准和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现向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征集2017年上海市建设协会团体标准项目,请积极组织申报。
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无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相关行业团体标准的工程建设领域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四新技术成果应用的;
2、虽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相关行业团体标准,但不能满足现有经济技术发展要求,并能优于这些标准的;
3、无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相关行业团体标准,但确实需要制定团体标准的。
二、征集条件
1、技术内容成熟,并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
2、涉及团体标准中需要采纳的四新技术成果已经省、市级专业技术机构或部门评估(鉴定)或已经试点工程应用,并具有推广应用的条件;
3、团体标准实施后具有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4、具有良好行为评价和实施效果的,且符合团体标准制定范围的企业应用标准。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收到征集通知即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
四、相关要求
1、应向上海市建设协会提出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自即日起至1月10日前报送上海市建设协会办公室。后续项目每一季度申报一次,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前提出申报。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应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技术力量。
3、已经所属地方技术监督局确认的企业产品标准。
4、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5、产品经试点工程应用的实例证明(监理或甲方盖章)
联系人:贝振宇 手机:18017240806
联系人:赵亮 手机:13818665218
电话:021-34610350 传真:021-34610350
五、其他
企业应用标准的编制可参照本通知,企业自编或委托本协会下属相关单位编制,并委托本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建设协会
二0一七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