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9
根据《关于开展本市装配式建筑创新研究和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协2018第09号)等文件的要求,经市住建委同意,市建设协会组织完成了第五批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入围)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第五批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入围)存在异议的,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木桥路588号4楼。
邮编:200032
传真:54000870
附件:第五批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入围)公示一览表.docx
上海市建设协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