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3
关于第三批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入围)的公示
根据《关于在本市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作的通知》(沪建协2015第013号)等文件的要求,经市住建委同意,市建设协会组织完成了第三批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入围)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第三批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入围)存在异议的,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北路586号3楼。
邮编:200003
传真:53868003
附件:第三批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入围)公示一览表.docx
上海市建设协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