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13
根据《关于在本市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作的通知》(沪建协2015第013号)、《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建建材联[2016]432号)等文件的要求,经市住建委同意,市建设协会组织完成了第二批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入围)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第二批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入围)存在异议的,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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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协会
2016年10月10日